后变节的中共早起工运领袖余茂怀
余茂怀(1902~1956年),又名余飞、余琪,别号先一,化名茂德,黟城名贤里人。余茂怀出身于商贾人家,其父余德源在县城开设“余复泰杂货店”。宣统年间,举家迁往安庆,在四牌楼开设“余茂记木垦行”,于是,余茂怀随父亲定居安庆。
茂怀幼时曾念过几年私塾,且能勤奋好学,同时亦生性好动,喜欢弄舞枪棍,曾随县城拳头师程大猷习武。13岁时,被父亲送到轮船公司当学徒;不久,经友人介绍进入商务印书馆,当印刷工人;后又转往上海法商电车电灯公司当工人。民国8年(1919年)年,余茂怀参加“中华职业教育学校”学习,开始接触革命思想和共产党人;民国10年,担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共早期指导工运的公开机关,张国焘、邓中夏为总部负责人)上海执行部工运干事;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上海工人运动的中坚分子和领导人物。民国14年5月,上海发生震惊中外的 “五卅惨案”,余茂怀组织和领导了工人罢工,参加游行示威时,在南京路被弹压的军警击伤头部,黟县旅沪同乡会曾捐资前往慰问。是年10月,上海法商电车电灯公司(简称“法电”)建立中共党支部,余茂怀担任支部书记,同时还担任工会负责人。此后,他还先后担任了中共上海地委组织委员、上海地委书记、武汉地委书记、中共中央执行委员。民国14年,担任上海市总工会组织部长兼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曾参加组织和领导五卅运动;由于工作出色,不久被选派到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学习。翌年回国,参加北伐战争。为适应革命统一战线需要,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别动队中校大队长。
民国15年10月24日,余茂怀参加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率工人袭击南市西门的警察署第二分所,缴获短枪二支、长枪四支。民国16年2月22日,参加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曾奉命率工人纠察队攻打高昌庙制造局(兵工厂)。是年3月,参加由周恩来、赵世炎、罗亦农、汪寿华等同志领导的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3月21日,“法电”工会响应上海总工会号召,举行大罢工。上午九点,周恩来乘坐云飞出租车来到康悌路法商电车公司与罢工工人见面;余茂怀当众宣布,为迎接北伐军占领上海,举行第三次起义,并率领起义工人攻打西门蓬莱警察分局、高昌庙制造局(兵工厂)。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后,“法电”工人武装迁人三山会馆,成立“上海总工会工人纠察队南市总队部”;23日,周恩来由余茂怀、杨福林(时在中央保卫局工作)陪同,到三山会馆看望工人纠察队。
是年5月,余茂怀担任中共汉阳兵工厂特别支部书记;不久,又被选派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认识了同时被派去学习的同学陈道希女士(即陈修良,浙江人,史称“红色特工”。曾任中共汉口市委宣传部秘书、江苏省委妇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中局机关报《新华报》总编辑、中共南京市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全国妇联华东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第二届执委、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代部长、上海社会科学院顾问等职),两人一见钟情,不久结为伉俪。同年12月,中共湖北省委成立。郭亮任书记,他和刘伯庄、夏明翰、符向一四人被中央指定为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余还并兼任中共江岸区委书记。
民国17年6月,余茂怀以正式代表身份参加在莫斯科近郊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被推为大会主席团委员;会上,他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后,被留在苏联,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同时,还与邓中夏一道担任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出席共产国际六大,被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和赤色职工国际常务委员。是年12月,同黄平(又名有恒,湖北汉口人,曾参加广州起义。1933年自首变节。建国后,上海复旦大学外语系任教授)赴德国柏林出席国际反帝大同盟会议,被选为世界反帝大同盟委员,曾担任过共产国际欧洲局书记。民国18年7月,在莫斯科被中共中央指定为中共“党纲起草委员会”委员,参加党纲起草工作。11月,在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五届执行委员,同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成员。
民国19年,余茂怀与邓中夏等回国,先后担任第三国际太平洋职工联盟秘书处主席、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行动委员会委员。民国20年1月7日,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区域中央局委员(未到职)。期间,余茂怀还先后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代理委员长、委员长,中华全国苏维埃中央准备委员会常务委员。此后,他留在上海参与领导职工运动,任过中共上海闸北区委、江湾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工会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等职。
民国20年4月,顾顺章、向忠发相继被捕并叛变,余茂怀秘密撤离上海,潜回安庆。民国 21年10月,因被告密,在安庆被捕而变节自首,并在南京《中央日报》上发表“余飞告共党同志书”,策划胡静波、王云裕等人叛党投敌,与叛徒罗章龙、郑家康、陈治平等组成所谓“新中国共产党”。翌年,在南京由张冲介绍加入国民党,曾任南昌、南京新生活运动总会和首都(南京)新生活运动委员会推行股长、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先后担任国民党军委别动队皖南少将游击司令、中央社会部科长、第九战区少将纵队长、三青团重庆支团组长、书记,重庆国家总动员会议经济检察队队长、第8专员。民国29年,担任国民党中央工商运动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组织部设计委员等职。抗战胜利后,曾参加中央训练团党训班、县政班学习;民国36年2月,任安徽省广德县县长;同年10月,因腿部摔伤而离任。翌年,由吴开先(上海人,时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上海市社会局局长)介绍在上海申新九厂夜校任校长。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余茂怀曾协助解放军为解除敌人武装做了一些工作。建国后,在上海中兴制胶厂工作。1955年7月,因历史问题,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翌年3月29日,患高血压脑溢血,病故于上海监狱医院,终年54岁。
1984年3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对余茂怀历史问题重新复查,并作出“关于余琪问题的复查决定”,称“经复查,余琪解放前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他的历史问题,解放后基本上作了交代。据此,1955年7月11日将余琪逮捕不当,现予纠正”。